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
位於馬爾康縣東7公里的卓克基鄉西索村,位於成都至馬爾康及卓克基至小金的公路大道旁。依山傍水,景色秀麗。官寨門向西南,其兩側隔水與卓克基村相望。 卓克基土司係清朝乾隆13年第一次“大小金川之役”後授封的,乾隆14年給“長官司”印信。西索長官司為川西著名的嘉絨18土司之一。清末,因土司斯比登年參系黃教喇嘛,不娶無後。1912年過繼卓克基土司的汶川瓦寺宣慰司土司之子索觀贏承位。今卓克基官寨即索觀贏在位時於1935年至1939年復建。 1935年7月初,毛澤東主席率領工農紅軍長征途中到達卓克基土司官寨中。1936年夏初,紅軍離開卓克基後,當地反動上層為嫁禍於紅軍,放火將官寨燒毀。至1937年再度在原基礎上重修,即現存卓克基官寨。 今之卓克基官寨系土石木結構建築,平面略呈方形,正面邊37.84米、側面邊長37.20米,佔地總面積1400餘平方米,全高19.5米。官寨內正面闊七間,進深二間的一樓一底建築。其底層由大門入內,系門廳。二樓為“外賓廳”,專用接待漢族官商客人等用。頂為平頂,用於沐浴陽光、觀賞外景。官寨左、右、後三方為三樓一底的石牆木板房屋,其中左、右兩側的頂部還有一層燎望房。三方內側靠官寨中心的天井有一周迴廊,系同各層房間往來的通道。迴廊的廊柱載計20根,以每邊計為6根。廊柱柱礎皆方形石礎,礎邊長0.45米。每根柱相距2.70米或2.40米。每根柱子由上下二根樹杆重合構成,上下結合處用暗子母榫套合。在左、右兩側的後面三根廊柱上各再重一根短木柱以支撐起燎望房。迴廊寬2.50米。官寨內正面面闊7間長21米,進深2間寬5.40米。官寨外牆厚1.10米,內牆厚0.90米。正門寬2.65米,高2.20米。官寨建築每層層高2.85米,燎望房高2米,頂高1.60米。官寨建築左、右、前、後四方頂部有椽子,其中左、右兩側建築前半部分為單層椽,兩邊各28根。左、右兩側建築後半部分為雙層椽,每層24根。燎望房頂部為單層椽,兩邊各26根。官寨前後部建築頂部為雙層椽,底層41根椽子,上層42根椽子,每根椽子直徑0.10米,間距0.20米,建築三層以下。每層頂部以方形橫木為梁承擔上一層空間重量,每根橫梁直0.15米。官寨左、右側各層橫梁皆46根,正、後面各層橫梁為18根。左、右、後三方各層小房間的分佈,官寨底層右有小房11間,左有小房8間、廚房1間,後部有小房4間。左側二層以上每層計小房6間,左側二層以上每層計小房4間,廚房1間。後部二、三層皆各有大經堂一間,經堂兩側廂房各一間,整幢官寨共計小房間53間、大經堂2間、側廂4間、大客廳1間、廚房3間。各房間及廚房門為高1.95米,寬1.24米的木門,經堂門高2.10米、寬1.45米,側廂房門高2米、寬0.90米。二層以上的房間,多有一至三扇木窗,一般兩端的房屋有三扇窗戶,中間的房屋開一扇窗或沒有窗戶。窗戶皆向官寨外側而開,向內的一面無窗戶。窗戶一般為單扇木窗,僅官寨兩建築第三層前端第一間房屋各有一扇雙扇大木窗。廊欄杆各層皆高1.20米。第二層欄杆與柱之間用5塊小木柄上滿,欄杆上每柱之間為兩扇大窗,每扇大窗高寬皆1.10米。每扇大窗上又有5個邊長0.20米的小窗格。三層欄杆每一柱與一柱之間由用木條組成二豎、二橫的回形幾何圖案三組構成,空處用小木板裝滿。欄杆上中間為一高1.30米、寬1.10米的大窗,兩側用木板上滿。第四層欄杆柱與柱之間由用木條組成一豎、一橫的形式組成欄杆的牆幹。空格處用小木柄裝填。欄杆上中部為一高、寬皆0.90米的大窗,窗左右兩側以木板為牆,其上方木牆板均分為三格。各大、小窗皆裝有玻璃。官寨左、右、後三方建築各房間的使用:底層左、右兩邊為馬圈,右為“家人”和為土司當差的人員的住房。第二層左面小房間為庫房,大屋為廚房;右面為士兵住房;後部建築中間大房為格魯派喇嘛的大經堂;兩邊側廂為轉經時穿越之所。第三層左邊小房前部為土司管家住房,後部為庫房,大房為廚房;右邊為土司及家眷住房;後部建築中間大房為土司專用的格魯派經堂,兩側側廂亦轉經的穿越之所。第四層左邊為寧瑪教、本教喇嘛的僧房及小經堂;右邊為格魯派大喇嘛及其僧眾的僧房。官寨右外側有一邊長8米,高約與官寨房頂齊的片石砌四角碉樓,由官寨右側第三層樓中部一房間可進入該碉樓內。此系卓克基土司在緊急時刻儲藏珍貴物資及藏身的防禦建築,亦是土司權力的等級的的象徵。整幢官寨牆體以片石砌成,用石灰加糯米汁勾縫,極為堅固,而且牆體厚達1米,槍彈不入。迴廊邊柱及每層房屋的樓板、梁房為木結構,相互以暗榫、子母榫等套合牽扯,末用一釘一鉚,建築技術甚高,被譽為“世界東方的一顆建築明珠”。但現在不少地方已垮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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