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密地區
拉甫去克古城位於哈密市五堡鄉四堡村內,東距哈密市65公里。為漢─唐時代城址。地理坐標:東經92°54′28″,北緯42°56′16″,海拔614.2米。1957年被列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。 古城頗具規模,有南北二城,平面呈“呂”字形。由於白楊河水自兩城間流過,致使古城遭受破壞。城內已被闢為村民居住地或果園,原有建築大多被毀。在古城內外發現的陶片主要是夾砂紅、灰陶。多為輪制,火候較高。紋飾以花邊刻線和附加堆紋為主。器形有罐、甕等。從形制特點看,與吉木薩爾縣北庭故城中出土器物多有相同或相近似之處。 據《後漢書·西域傳》記載:“十六年,明帝乃命將帥,北征匈奴,取伊吾廬地,置宜禾都尉以屯田。”北魏太和十七年(493年),鄯善國被高車人攻破, 部分人北逃伊吾,在這裡築城居住,稱為納職。唐貞觀四年(630年),又在此設伊州,下屬納職縣城。 兩座城址,從地望、出土遺物和構築形式等綜合分析,很可能就是東漢伊吾屯城和唐之納職縣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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