荊州市
張居正,萬曆1525年生於江陵草市,神宗元年(公元1573年)至因病辭世共當了10年宰相,故里在今太岳路北之張家台,鑑於其生前功績卓著,墓築於萬曆十年(公元1582年),石碑高一丈四尺,鐫刻有“明相太師太傅張文忠公之墓”,有石雕香爐、蠟台,以供奉祭祀他的在天之靈。 走道兩側有翁仲(石人)、石馬及其它鎮墓石獸, 距中心約半徑15米處有壘築之三米高土牆。相傳,京劇《二進宮》的楊波便指的是他,因他小時候曾被父輩取名“楊波”。 張居正(1525年-1582年),字叔大,號太岳,諡號“文忠”,生於江陵草市,死後遺體隆重葬在江陵城東門外,世人稱他為“張江陵”。他5歲入學,七歲能通六經大義,12歲考中了秀才,16歲中了舉人,23歲經會試、殿試取中進士,並選為庶吉士,25歲升為翰林院編修,43歲進入內閣,當了大學士,48歲當了宰相。 正當張居正大力整頓吏治,實行政治革新的時候,御史劉台在神面前告了他一狀,說他“專擅威福、罔上行私,橫黷無厭”。張居正知道了,對神宗說;“臣之所處者,危地也;言者以為擅作威福,而臣之所行,正威福也。將巽順以悅下耶?則負國;竭公以事上耶?則無以逃專擅之譏。”對那些攻擊他的人以迎頭痛擊。 萬曆五年,他的父親去世。按照封建禮教,他應該回家“守制”。但他考慮到國事紛繁、主上年幼,仍然“吉服視事”,沒有回家守制。這又引起了一些人的攻擊,說他“忘親貪位”。吏部尚書張翰甚至搥胸長嘆道:“三綱淪矣!”但在他的堅決抵制和皇帝的支持下,這些攻擊他的人,都一個個受到了撤職的處分。 1582年,張居正去世了,過去因攻擊他而受到處分的人,一個個官復原職。中官張誠在神宗面前說他與馮保“交結恣橫”。並說他家“寶藏逾天府”。御史羊可立指責他構陷遼王。遼妃又上書為遼王辯冤,並說遼府金寶以萬計,全部入居正家。神宗被這些讒言迷惑了,遂公佈他的罪狀,下令削去了他的官秩,剝奪了他的諡號,查抄了他的家產,幾乎劈棺戮屍,他的長子張敬修被捕人獄,其他親屬都被送到“煙瘴地面充軍”。抄家的結果,才知他的家產不及嚴嵩的二十分之一。 到1621年熹宗朱由校即位,恢復了張居正的官秩,重新予以葬祭。直到崇禎三年(1630年)禮部侍郎羅喻義等為他鳴冤,他的冤案才逐步得到了糾正。他的子孫也官復原職。張居正不僅熱心於革新政治,還留下了一些內容豐富的政治論文和感情真摯的詩篇。有《張文忠公全集》傳世。
未有提供
我要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