宿遷市
沭陽縣,由於歷史上在商貿流通方面與國家西部數省聯繫密切,自古便有一部分回民落戶定居。但在封建時代,回民不受重視,沭陽並無弘揚伊斯蘭教教義和回民族風俗的公共場所。清末民初,沭城一位張姓紳士,感於回民恪守清真教義的德行,主動獻出家中部分房屋,並加以修整,成為清真寺,供伊斯蘭教徒和回民禮拜、齋戒之用。該寺位於沭陽縣城馬巷北首(現沭城馬巷43號),佔地120平方米。古樹掩映,地處幽靜。坐西面東,院門北向,磚木結構,灰瓦蓋頂,明清式建築。匾額上書"清真寺"三個行書大字,清秀飄逸,觀之不俗。三間大殿,四間廊房,整個院落設計古樸典雅,具有東方古老民族庭院式樣之美。 首任阿訇馬振才,後,其子馬文山繼任。1950年,泗陽籍回民沙雨亭,從青海伊斯蘭學校畢業,來沭主持清真寺,弘揚伊斯蘭教義。1952年,沙雨亭調回原籍。1956年以後,該寺曾被機關、居委會藉用,後被私人佔為住宅。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,落實黨的宗教政策,恢復了清真寺。從1974年以來,縣政府多次撥款,修復了寺內的大殿和附設房屋,1999年1月公佈為沭陽縣文物保護單位。1985年,沭陽縣成立了清真寺管理委員會。現在,回民每逢齋戒日或婚喪嫁娶,大都在清真寺舉行集會,或做禮拜,宣講教義,或進行沐浴等民族風俗活動,充分體現少數民族的尊嚴受到政府和全縣人民的尊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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