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市
位於長江路東段,漢府街偏北的梅園新村30號、35號和17號,是中國共產黨代表團的辦公原址。1946年5月至1947年3月,以周恩來為首的中國共產黨代表團,在這裡同國民黨政府進行了10個月零4天的談判。 梅新村30號,是周恩來和鄧穎超同志當年辦公和居住的地方。辦公室裡還陳放著當年周恩來用過的寫字台、轉椅、分省地圖以及中共代表團的信箋。35號是董必武和李維漢、廖承誌等代表回成員當年辦公和居住的地方。17號是代表團工作人員辦公室和居住的地方。代表團的外事組、軍事組、新聞組、婦女組、顧問組、電訊室和十八集團軍辦事處都設在這裡。周恩來經常在這裡舉行中外記者招待會,發表重要聲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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