/ 2012-12-08 14:39:19
抬梁式結構是中國古代木結構的一種主要形式,大多應用於官式建築與北方民間建築中。其基本結構特徵是沿房屋進深方向,柱子支撐大梁,大梁上再放置較短的梁,這樣層層疊置而成的梁架,再放置在柱頂或柱網上的水平鋪作層上。梁架上的梁層層縮短。每層之間墊置較短的蜀柱(或童柱)及駝峰(或柁墩)。最上層梁上板的中部,立蜀柱(或脊瓜柱)或三角形的大叉手,形成一個類似三角形屋架的結構形式。 在這一層層疊置的梁架上,再在各層梁的兩端,及最上層梁上的短柱(或三角支架)上架中等粗細的檁子,在檁間架設更細的椽子,然後在椽子上鋪設望板,做泥背、掛瓦件,形成一個雙坡屋頂的建築物。其中,抬梁式結構部分,起到一個空間骨架的作用。 儘管抬梁式結構在先秦時代已經出現,但比較成熟的抬梁式結構,則見於唐代以後的建築中。宋代李誡和所著《營造法式》中的大木作部分,主要涉及的是宋代時期的兩種抬梁式木構架:一種是殿堂類結構;另外一種是廳堂類結構。其中,殿堂類結構更重視斗栱鋪作部分所起的結構作用。明清時代的官式建築,在結構上又分為大式與小式兩種。大式結構的等級較高,檐下一般用斗栱;小式建築的等級較低,規模也較小。與唐宋梁架相比,明清時代的木構梁架在結構上顯得比較簡單與程式化,如斗栱不再承擔結構作用,梁、柱之間的聯繫更加直接明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