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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莊公

admin

/ 2012-12-10 18:11:46

秦莊公,秦仲之子,姓嬴名其。在位時間為前821年~前778年。周宣王六年(前822年),秦仲被西戎攻殺,其子嬴其即位,是為莊公。周宣王七年(前821年),秦莊公率兄弟五人以及周朝兵馬七千人,擊敗西戎,周宣王封莊公為西垂大夫,封大駱犬丘(甘肅天水市西南禮縣一帶)之地。又封秦仲次子嬴康於夏陽的梁山(陝西澄城縣東北),號梁康伯,史稱“西梁”。秦莊公收復祖地歷史故事 秦仲戰敗被殺,是個歷史悲劇,是嬴秦發展史上的一次嚴重挫折。但是時隴上之秦國力畢竟已有較豐實的基礎,不至於因此次軍事失利便一蹶不振。再者,秦仲家族興旺,後繼有人,故很快便出現了轉機。當然,轉機的主導性因素還是非同一般的周、秦關係和周宣王打敗西戎的決心。在共同抗戎的問題上,週人與嬴秦早已經“同呼吸,共命運”了。 《史記·秦本紀》曰: “秦仲立二十三年,死於戎。有子五人,其長者日莊公。周宣王召莊公昆弟五人,與兵七千人,使伐西戎,破之。於是複予秦仲後,及其先大駱地犬丘並有之,為西垂大夫。”這一次周宣王是鐵了心要與西戎決一勝負了。他把秦仲的五個兒子召集起來,進行伐戎的動員。而且,這次不再只是精神上的激勵,而是以軍力援助為前提的。“與兵七千”,這在當時可不是個小數目。西周、春秋時代,戰爭的主要形式是車戰。當時的戰車上載甲士三人,左主射,右主伐,中主禦,而每一乘戰車,又配備步卒十人。交戰時車馳卒奔,互相應合。七千戰士,可配戰車七百乘,可謂軍力雄厚。懿王時的名器《禹鼎》記述一次伐戎戰爭,兵力僅有“戎車百乘,斯馭百,徒千”。春秋時期戰爭規模已逐漸增大,但轟動一時的城濮之戰,晉國也不過才出動兵車七百乘。宣王派兵七千協助嬴秦伐戎,確係一次空前的投入。宣王時的《多友鼎銘》,記載與獫狁的一場重大戰役,俘獲戰車127乘,斬首356人,其規模與這次週、秦聯軍的伐戎行動差不多。對於宣王初年的周王室來說,這已是很高規格的軍事部署了。據李學勤先生考證,傳世器不其簋蓋的銘文,講的就是秦莊公這次伐戎之役。李先生指出,據《史記.十二諸侯年表》,秦莊公名其,先秦行文“不”字常用作無義助詞,僅表語氣,故“不其”即其,也就是秦莊公。莊公之稱“公”乃後來的追稱。不其簋乃莊公自作器,故直用己名。銘中顯示,這次伐戎行動的總統帥為“伯氏”,他上對周王負責,下可指揮不其。按先秦的親稱習慣說,對伯父和同輩長兄均可稱伯,李學勤先生認為此伯氏乃莊公之兄。但《秦本紀》卻有明文,說秦仲的五個兒子中, “其長者曰莊公”。李先生解釋說,莊公“也許不是最年長的”,也就是說,莊公還有個兄長,被司馬遷忽略了。我想對李先生的說法略加修正。我認為銘中的“伯氏”非莊公兄長,而是莊公的伯父。秦仲之“仲”,乃以排行人名,說明他還有個長兄(或庶長兄),依周王室用人的慣例,關係密切的屬國,國君之伯、叔父或兄長常有在王室供職者。此類事例多不勝舉。此“伯氏,即秦仲之兄、莊公之伯父而為王室重臣者。他就是受宣王之命帶領七千人馬去秦地作戰的統帥。“與兵七千”是說派七千軍隊前往助秦攻戎,而不是說把這七千軍隊送給秦國。當時的軍隊都是按國人的村社結構與井田配置編制的,是決不可能把歸屬權交出去的。這七千人,周王必然要派軍事長官統率。以那時的周秦關係及軍力對比說,這個“伯氏”是最合理的受命者。他既是王室大臣,又是嬴秦的家族成員,而且還是莊公弟兄們的長輩,由他擔任這次伐戎之役的最高統帥,是非常合適的。銘中他稱莊公為“汝小子”,也正符合其長輩身份。我們還應當注意到一點,伐戎勝利後,伯氏對不其有“錫汝弓一,矢束,臣五家。田十田”的獎賞,這表明當時莊公尚未繼承君位,否則伯氏無權也無須作這種規格的賞賜。情況可能是這樣:秦仲戰死後,周宣王派伯氏去隴上暫主秦事,以伐戎為急務,並未匆匆忙忙地冊封新的嬴秦首領。待伐戎勝利,局面穩定後,方據戰功而冊封了莊公。《秦本紀》言收復了西垂,將隴上秦地與大駱故地聯成一片後,莊公方“為西垂大夫”,這與我們上述推測是一致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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