/ 2012-12-10 19:17:46
(?-前522),又名公孫僑,字子美,鄭國貴族,與孔子同時。他自鄭簡公時(前554)被立為卿,公元前543年到522年執掌鄭國國政,是當時最負盛名的政治家。子產沒有著述傳世,他的言行事蹟,主要載於《左傳》、《史記》等書籍。 子產是一個剛從奴隸主貴族轉化而來的封建貴族,為了保持貴族的某些特權,他不但不公開反對周禮,反而讚美它,甚至認為"禮"是"天之經也,地之義也,民之行也"。但是,子產執政後,卻進行了一系列違反周禮而有利於封建化的改革,在個別問題甚至帶有比較激進的法家色彩。因此,他的法律思想具有折中於禮、法之間的特徵。 子產的在法律上所做出的貢獻主要有: (1)鑄"刑書",公佈成文法。公元前536年子產"鑄刑書",把自己所製定的刑書鑄在鼎器上,開創了古代公佈成文法的先例,否定了"刑不可知,則威不可測"的秘密法。 (2)提出"以寬服民"、"以猛服民"的主張。在統治勞動人民的方法上,子產第一個提出"寬"、"猛"相濟的策略。"寬"即強調道德教化和懷柔;"猛"即嚴刑峻法和暴力鎮壓。後來,儒家主要繼承和發展了"以寬服民",法家主要繼承和發展了"以猛服民"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