忘記會員名稱

你的電郵

*輸入錯誤,請重新輸入
返回登入

忘記密碼

會員*

電郵*

*輸入錯誤,請重新輸入
返回登入

登記

會員

密碼

電郵


性別


生日


居住地


*所有資料必須填寫

韓非

admin

/ 2012-12-10 19:49:17

韓非,也稱韓非子(約公元前280一前233)戰國末期韓國人[今河南新鄭],韓王室諸公子之一,《史記》記載,韓非精於“刑名法術之學”,與秦相李斯都是荀子的學生。韓非因為口吃而不擅言語,但文章出眾,連李斯也自嘆不如。他的著作很多,主要收集在《韓非子》一書中。韓非是戰國末期帶有唯物主義色彩的哲學家,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。 韓非目睹戰國後期的韓國積貧積弱,多次上書韓王,希望改變當時治國不務法制養非所用用非所養的情況,但其主張始終得不到採納。韓非認為這是“廉直不容於邪枉之臣。”便退而著書,寫出了《孤憤》《五蠹》《內外儲》《說林》《說難》等著作,洋洋十萬餘言。 非的書流傳到秦國,為秦王嬴政所賞識,秦王以派兵攻打韓國相威脅,迫使韓王讓韓非到秦國為其效力。韓非在秦國倍受重用,引起了秦朝李斯的妒忌,李斯在秦王面前誣陷韓非,終因他是韓國宗室,未得信任,將其投入監獄,最後逼其自殺。 韓非雖死,但他的思想卻在秦始皇李斯手上得到了實施。韓非著作吸收了儒、墨、道諸家的一些觀點,以法治思想為中心。他總結了前期法家的經驗,形成了以法為中心的法、術、勢相結合的政治思想體系,被稱為法家之集大成者。 韓非著重總結了商鞅、申不害和慎到的思想,把商鞅的法、申不害的術和慎到的勢融為一本。他推崇商鞅和申不害,同時指出,申商學說的最大缺點是沒有把法與術結合起來,其次,申、商學說的第二大缺點在於“未盡”,“申子未盡於術,商君未盡於法”。(《韓非子定法》)韓非按照自己的觀點,論述了術法的內容以及二者的關係,他認為,國家圖治,就要求君主要善用權術,同時臣下必須遵法。同申不害相比,韓非的“術”主要在“術以知姦”方面有了發展。他認為,國君對臣下,不能太信任,還要“審合刑名”。在法的方面,韓非特別強調了“以刑止刑”思想,強調“嚴刑”“重罰”。 尤可稱道的是,韓非第一次明確提出了“法不阿貴”的思想,主張“刑過不避大臣,賞善不遺匹夫”。這是對中國法制思想的重大貢獻,對於清除貴族特權維護法律尊嚴,產生了積極的影響。 韓非認為,光有法和術還不行,必須有“勢”做保證。“勢”,即權勢,政權。他讚賞慎到所說的“堯為匹夫不能治三人,而桀為天子能亂天下”(《難者》),提出了“抱法處勢則治,背法去勢則亂”(《難勢》)的論點。 韓非的全部理論導源於荀子“性惡論”思想和建立封建的中央集權專制主義國家的政治目的。他認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都是利害關係,人的心理無不“畏誅而利慶賞”(《二柄》),人君的職責就在於利用“刑”“德”二手,便民眾畏威而歸利。


標題



內容



其他資料



連結


認證碼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