/ 2012-12-10 20:03:14
(?~前207)秦朝宦官、權臣。原為趙國宗族遠支。其母在秦國服刑,故兄弟數人皆生隱宮。趙高為內官廝役,因精明強幹,通曉法律,被秦王政提拔為中車府令。他私事公子胡亥,教以法律。後因犯罪,秦王命蒙毅審理,被蒙毅依法判以死罪。秦王惜其才幹,下令赦免,並恢復原來官爵。後以中車府令兼行符璽事。始皇三十七年(前210),趙高和胡亥隨從秦始皇出遊會稽。還至平原津,始皇病危,乃為璽書賜長子扶蘇,命其將兵權交給蒙恬,返咸陽主持喪葬。趙高得幸於胡亥,又考慮到蒙氏兄弟掌權對自己不利,遂與秦二世胡亥、李斯合謀,秘不發喪,詐受始皇遺詔,立胡亥為太子,又更為書賜扶蘇和蒙恬死。胡亥還至咸陽,立為二世皇帝,趙高任郎中令,常居宮中參與決策。他指使胡亥更改法律,誅戮宗室、大臣。群臣、諸公子觸犯秦二世意旨的,都交趙高審治。蒙恬、蒙毅兄弟等秦始皇所親近的大臣和諸公子、公主皆被處死,相連坐者不可勝數。趙高惟恐大臣入朝奏事告發他,又勸二世深居禁中,不朝見大臣,以此進一步專擅朝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