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葛洪

admin

/ 2012-12-13 15:09:01

(283~363)東晉時道教理論家。字稚川,自號“抱朴子”,丹陽句容(今江蘇句容縣)人。主要著作有《抱朴子》。葛洪的政治主張基本上屬於儒家,法律思想又繼承了先秦法家的傳統,十分重視法律的作用,反對用“唯仁與義”、“清靜”、“無欲”治國。指出即使伏羲、黃帝也不能廢除刑罰,何況後代“至醇既澆”、“大樸又散”,犯罪行為越來越多,更不能沒有刑罰。他說“仁者,為政之脂粉;刑者,禦世之轡策。脂粉非體中之至急,而轡策須臾不可無也。”他認為刑罰是“國之神器”、“崇替之所由、安危之源本”,“為政莫能錯刑”,主張嚴刑峻罰,輕罪重判。因為重判為人所畏,“以其所畏,禁其所□,峻而不犯,全民之術也。”他駁斥了“秦以嚴亡”的說法,指出秦靠嚴刑統一全國,其所以亡是由於“窮奢極泰,加之以威虐”,而不是以嚴失國。他主張恢復肉刑,認為當時的刑制在死刑之下,“惟有徒謫鞭杖”,刑罰太輕,“殊不足以懲次死之罪”,應當恢復肉刑作為“中刑”。葛洪還強調執法不應分貴賤親疏。“善為政者”,“端此以率彼,治親以整疏,不曲法以行意,必有罪而無赦”;“誅貴所以立威,賞賤所以勸善”。東晉社會常因婚姻問題發生訴訟,葛洪反對女方家長輕易取消婚約,另許富貴之家,主張訂婚手續要完備,“若有變悔而證據明者,女氏父母兄弟,皆加刑罪,庶於無訟者乎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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