/ 2012-12-14 17:35:49
朱元璋(1328~1398) 中國明代開國皇帝。明太祖。祖籍為江蘇沛縣,祖、父後定居濠州(今安徽鳳陽)。 朱元璋幼名重八,參加農民起義軍後改名元璋,字國瑞。朱元璋幼時曾為地主放牛。17歲時,因父、母、兄皆死於瘟疫而孤,不得已入皇覺寺為僧。不久以行童遊食於淮西一帶。 元順帝至正十一年(1351),紅巾軍農民起義爆發。次年朱元璋投奔起義軍郭子興部。他以智勇過人,得為子興心腹,並娶其養女馬氏為妻。後繼郭子興而成為義軍首領,在家鄉一帶逐步擴充隊伍,隨後克滁州、援六合、下和州,勢力漸增。至正十五年,他依托小明王韓林兒。不久,朱元璋率軍斷纜渡江,取採石(今安徽馬鞍山西南)、下太平(今安徽當塗),並於次年攻占集慶(今江蘇南京),改名應天。此後,朱元璋以應天為根據地,相繼攻取常州、江陰、常熟、徽州(今安徽歙縣)、揚州等地;並接受徽州老儒朱升高築牆,廣積糧,緩稱王的建議,在應天屯田,興修水利,恢復農業生產。朱元璋消滅東南的孤立元軍後,即開始與元末各割據勢力展開較量。二十三年他與陳友諒決戰於鄱陽湖,友諒敗死。二十四年,自立為吳王,建置百官。二十七年俘張士誠。二十六年底,他又遣使迎小明王於滁州,中路沉之於江,農民起義軍政權滅亡。於是朱元璋改明年為吳元年(1367)。此後,他在南征浙東方國珍、福建陳友定的同時,派出大軍北伐中原,發佈告北方官民的文告。文告提出驅逐胡虜,恢復中華,立綱陳紀,救濟斯民的綱領,對北方人民反抗民族壓迫頗具號召力。 在南征北伐的順利進軍中,朱元璋於吳二年正月在應天稱帝,國號大明,建元洪武。七月,徐達率領的北伐軍逼近大都,元順帝攜后妃、太子倉皇出逃上都,統治中國98年的元代滅亡。此後,統一戰役仍在繼續,同年,湯和率領的南征軍滅方國珍、陳友定,福建、兩廣盡入版圖。 洪武四年(1371),四川平定。十四年平雲南。至二十年,山西、陝西以及東北平定,全國統一。朱元璋削平群雄,統一南北的同時,吸取歷史的經驗教訓,著手穩固新建王朝的統治,制定一系列的政策和製度,使專制主義中央集權進一步強化和發展。在中央廢中書省和丞相,政歸六部,六部尚書直接聽命於皇帝。改御史台為都察院,與大理寺、刑部合稱三法司。在地方廢行中書省,設立承宣布政使司,又設提刑按察使司、都指揮使司,合稱都、布、按三司,各自直屬中央。又創立了衛所製。為削弱將領的軍權,於洪武十三年設五軍都督府。朱元璋實行安養生息的經濟政策,採取獎勵墾荒,實行民屯、軍屯、商屯等屯田制度,興修水利,在全國推廣桑、麻、棉等經濟作物的種植等一系列有利於恢復和發展農業生產的措施,成功地使明社會經濟較快地得到了恢復和發展。他還下令清丈土地,編制賦役黃冊、魚鱗圖冊,建立里甲及糧長制,把農民束縛在土地上。他的限制和打擊舊豪族地主、規定工匠輪班制、放鬆對手工業者的人身控制等政策,對恢復和發展農業和手工業生產也起了促進作用。為充實官僚機構,朱元璋採取薦舉、學校、科舉三途並用的辦法選取官吏。他鑑於元代官吏貪污腐敗以至亡國的教訓,決意整頓吏治。甚至以剝皮囊草來懲辦貪官污吏,辦法之嚴酷為歷史上所罕見。他的厲行整頓雖有一定效果,但因其性格猜忌多疑,也濫殺了不少無辜。為強化皇權,解決統治階極內部矛盾,朱元璋借胡惟庸案、藍玉案大肆誅戮功臣;為保證封建統治秩序的穩定,他制訂了《明律》和《大誥》,還特別設立錦衣衛特務機構。明初,朱元璋還實行分封制,將24個兒子和1個從孫分封到全國各地,以鞏固統治。由於北元回歸大漠後保有相當強的軍事力量,對明朝北部形成極大威脅,故朱元璋分佈在北方邊防線上的塞王兵力尤為雄厚,洪武后期,這些塞王已掌握邊防軍事指揮權,防止了軍權旁落。但他的第四子朱棣(見明成祖)後來卻因此奪得他的繼承者建文帝的皇位(見靖難之役)。朱元璋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製度影響深遠,具有一定的進步作用,並奠定了明朝 200多年的統治基礎。但他將中央集權君主專制發展到空前程度,以及由此對社會經濟產生的阻礙作用,也反映出中國封建社會轉入後期的歷史特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