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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 2012-12-01 11:22:54
“鄂倫春”是民族自稱,其含義有兩種解釋,一是“住在山嶺上的人們”,二是“使用馴鹿的人們”。清朝以前,人們一般把鄂倫春族稱為“索倫部”、“打牲部”或“使鹿部”。新中國成立後,統稱為鄂倫春族。每年的6月18日是鄂倫春民族傳統的節日--篝火節。這一天,鄂倫春人都要點燃篝火,歡歌舞蹈,歡慶自己民族的節日。臘月二十三也有送火神上天的習俗。鄂倫春的先人們和火結下了不解之緣,對火有著特殊的感情,對篝火無比親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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